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申请

以当年通知为准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

0512-67068000、0512-67068030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申请条件
人才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在园区工作。具体包括:
1. 《优化人才服务若干措施》中规定的A、B、C、D类人才;
2. 《金鸡湖人才计划》中具有境内博士学历学位或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青年人才;
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均需要提供):
1、入学(入园)子女的户口本或护照:如为中国籍,请提供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如为外国籍,请提供护照。
2、入学(入园)子女出生证明。
3、家长(即人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护照:如为中国籍,请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长页);如为外国籍,请提供护照。
4、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的学费发票或收据。发票或收据上的抬头或者备注需要为人才子女姓名,或人才姓名,或人才创办企业名称(如果人才是股东,请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和发票合并上传)。
5、2023-2024学年学生在校证明(参见附件2,系统中也已上传模板,请申请人下载模板填写完毕后交由学校盖章)。
6、人才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包括户名(外籍人才注意户名大小写字母及是否有空格)、开户行(请具体到分行或支行)、账户号码。
二、人才证明材料(选择其一提供):
1、A-D类人才:领军人才系统自动匹配信息,非领军人才类别需要按照系统提示,先完成人才认定。
2、学历人才: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截图,或国(境)外学校毕业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可用)。
三、创业就业证明材料(选择其一提供):
1、在园区创业的人才,如人才为法人,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最近6个月的社保中心出具的企业参保证明(请提供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如人才为股东,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最近6个月的社保中心出具的企业参保证明(请提供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及工商出具的股权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在园区就业的人才,请提供与目前在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最近6个月的社保中心出具的参保证明(请提供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参保证明不能只有养老保险或者是住房公积金),以及最近6个月的苏州工业园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申办流程
  • 1
    网上初审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照申报要求,对人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 2
    上级复核
    园区组织部对初审通过的人才材料进行复核,形成补贴名单。
  • 3
    补贴拨付
    补贴金额在扣税后直接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