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

常年受理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

0512-67068000、0512-62888222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请条件
符合《优化人才服务措施》条件的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成套住房;
(二)购买苏州大市首套自住住房;
(三)A类、B类、C类、D类人才从缴纳园区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以申请贷款;E类人才申请贷款,在办理贷款前的6个月必须在园区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E类人才中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除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学信网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部分人才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时,与人才申报单位保持一致。
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应以家庭为单位累计计算,每位人才(含家庭)只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其他条件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申请材料
申办流程
  • 1
    认定申请
    在线申请,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最终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适用对象证明;
  • 2
    优惠办理
    申请人才本人持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适用对象证明前往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人才安居窗口(24-26号)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