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湖合伙人计划入库申报

8月17日至8月29日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

3号窗口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申请条件

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的具有较强科创属性的中小微领军人才企业可以申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园区“2+3+1”产业发展方向;
2.区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尚未上市的企业;
3.企业成立时间须在2014年1月1日以后。其中,2017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需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等至少一项企业相关资质认定,或其创办人已入选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
4.特别优秀的企业经产业载体、功能区或者本市头部服务机构推荐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申请材料

1.项目企业入库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明(如: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各级人才企业证明等);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
5.其他佐证材料(如:二期临床试验的批件证明、核心知识产权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

申办流程
  • 1
    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点击“在线办理”--“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2022年度金鸡湖合伙人计划申报”--“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企服中心初审。
  • 2
    纸质材料递交
    通过企服中心审核的企业,提交《2022年度金鸡湖合伙人计划企业入库申报书》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书封面、基本信息表和附件材料),在申报书首页及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材料胶装一式叁份(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