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引才育才综合奖励-通过中介机构引才

每年一次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0512-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申请条件
人才中介机构须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专业人力资源公司。引进的人才应为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引进、与申报单位依法签订1年以上(含)劳动合同、年工资薪金40万元(含)以上且到岗前上一工作地在园区以外(与“iDream”园梦人才平台同类补贴不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1.有关人才中介机构证明材料:
(1)人才中介机构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申报单位与人才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协议);
(3)2023年期间申报单位支付给人才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的转账凭证;
(4)2023年期间人才中介机构出具的申报单位已支付服务费用的兑付凭证。
2.有关引进人才证明材料:
(1)引进人才有效身份证明;
(2)申报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年薪协议;
(3)人才近一年参保证明及到岗前上一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文件。
申办流程
  • 1
    网上申报
    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2
    网上初审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 3
    线下认定
    组建由人社局牵头,经发委、科创委、金融发展局、税务局等部门组成的审核委员会对初审名单进行认定;
  • 4
    会议审定
    奖励名单报园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并进行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