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落户

1个工作日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6—10号窗口

0512-66605942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园区人力资源中心

申请条件
1、与园区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2、与园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合同报送备案。
申请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接收单位盖章);
2、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登记表》;
3、户口落至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户口落至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江苏省内户口迁入的,上传《电子准迁证申请书》;江苏省外长三角区域(上海、浙江、安徽)家庭户迁入的,上传《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电子准迁证申请表》《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根据申请人的意愿提供);
5、《户口挂靠申请表》(户口落至人才集体户的提供);
6、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
7、人事档案材料(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的不需要提供)。
申办流程
  • 1
    网上申请
    毕业生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地区切换至苏州】-人才人事-毕业生落户申请毕业生落户手续
  • 2
    上传材料
    网上填报落户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 3
    查询审批结果
    五个工作日查询材料审核结果
  • 4
    机关受理
    公安机关受理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