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科研所引才补贴申报

定期受理、集中审批

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

0512-62607125、0512-62605019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慧湖大厦A座15楼

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需满足的条件

1、苏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教育、科研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用人单位有对外公开、规范完整的人才引进及配套政策。

3、用人单位应结合苏州市和本单位发展实际需求,制定《重点引才学科(专业)目录》,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4、用人单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应采取协议年薪制、安家(购房)补贴等可量化的特殊支持政策,被引进人才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45万元,或安家(购房)补贴不低于50万元。

5、用人单位一般员工的招聘不在支持范围内。

二、引进人才需满足的条件

1、人才需被认定为顶尖型人才(A类)、领军型人才(B类)、骨干型人才(C类)之一;

2、A类、B类、C类人才一般分别不超过55周岁、50周岁和4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

3、近3年从苏州大市范围以外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全职到岗工作,在苏缴纳社保或个税。

4、学科专业和研究领域须列入本单位《重点引才学科(专业)目录》。

申请材料

一、用人单位须提供材料

1.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单位对外公开发布的引才政策;

3.单位《重点引才学科(专业)目录》。

二、被引进人才须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

3.人才资质证明文件;

4.职称证书;

5.年薪协议和劳动合同;

6.个人参保证明;

7.工薪收入的个人所个税完税证明和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

8.单位支付安家(购房)补贴凭证(采取安家购房补贴申请引才补贴的单位须提供);

9.人才到岗前上一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文件等。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扫描原件。

申办流程
  • 1
    单位注册
    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进行单位注册
  • 2
    补贴申请
    用人单位按要求在“单位申报信息”处填写单位信息,在“奖励申报信息”处填写被引进人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 3
    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的单位根据通知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