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
各位:
根据《苏州市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0号)文件规定,将对2012-2015年度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资助对象发放年度资助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程序:
1.由受资助人所在单位填报《2017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经费申领表》(一式两份),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公章。请大家使用附件中的WORD申领表。注意:请勿以邮寄方式递交,快递一概不收取。
2.由申报单位完成《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经费拨付承诺函》(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同经费申领表一并递交。
3.如单位变更名称,请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出具的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同经费申领表一并递交。
申领表填写说明:
1)开户银行账号:请填写用人单位开户银行和账号。请务必与财务部门认真核对确认后填写,并确保开户银行登记的公司名称与申请表上填写的公司名称是一致的,否则可能会导致经费无法发放。开户银行一定要具体到分行或支行。
2)用人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请填写此项事务负责人的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后续经费申领、开具收据等通知的下发。
3)受资助人联系电话:一定要填写本人的电话,不要填写企业联系人的电话。在经费下拨后,市里会对受资助人本人进行随机的电话抽查,确认经费是否拨付给本人。
4)单位通信地址:市紧缺办将按照申领表上的用人单位通信地址发送《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经费申领表》,请务必认真填写确切通信地址。
二、受资助人变更工作单位的兑现方式
如受资助人为2012-2015年之间获得认定,且目前在园区工作,新单位符合申报资质,可转到新单位继续申领。继续申领需提供以下材料(一人一份):
1)2017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经费申领表(一式两份);
2)新单位的可申请紧缺人才资助的资质证明文件(需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相关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要盖公章),资质有三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一式一份):
企业为人才创办人或领办人,即法人或者股东是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或省双创或姑苏领军。如人才为法人,提供人才证书(证书上要有人才姓名)即可;如人才为股东,除提供人才证书外,还需要提供工商出具的股权证明或者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企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企业上一年度的主营销售额达到2000万以上 ,证明文件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原单位的退工(离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4)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5)原单位出具公函,列明:**人由**单位到**单位工作,系正常的退工(离职),原单位同意调动,办理了合法合规的退工(离职)手续; **人为**年的紧缺人才资助对象,资助金额**万元,已在原单位申领**年,已申领经费**万元,还有**年未进行申领(原件,一式一份)。
三、业务受理时间
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
四、业务办理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7号窗口。
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五、注意事项
1.请以申请人为单位填写《2017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经费申领表》,一人一表,一式两份,企业联系人统一收齐后上交;
2.《2017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领经费表(2012-2015立项)》作为兑现参考使用,受资助人有特殊情况未列入表格中,请电话沟通(正常受资助人转入新单位请参考第二大点)。
3.申领资助人员超过5人,企业自行列表说明,列表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在职/离职情况,申领人员人数统计。请按照附件《2017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领经费表(2012-2015立项)》内的人员顺序制表。
4.根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管理办法,所有2017年8月16日之前离职的人员,不能从原单位领取上年度的紧缺人才补贴,只能从新的公司申请。如果新公司不符合领取资质,就作为领取断档,一旦断档不可续领。
5.市人社局对资助人情况进行审核,考核合格后拨付资助款。资助款由所在区直接拨付给受资助人所在单位,由单位再拨付给个人。
6.资助经费分五年等额拨付,市人才开发资金和园区配套按照3:7比例。市拨经费和园区配套全部到位后,会另行通知单位项目负责人开收据。
7. 相关文件、表格、资助人员名单可从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告栏下载。
8. 如果对资金拨付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
六、 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蒋梦溪 67068030
苏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何昱艺 6581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