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
时间节点
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等有关要求和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为方便企业申报、地方和央企集团初审,现就做好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分为首保项目和续保项目两类。首保项目(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投保)仅聚焦于重点领域(具体支持范围详见附件1);续保项目(已获得保险补偿且连续投保)的支持领域保持不变,连续投保的保险补偿年限上限调整为2年,即2020年获得保险补偿的首保项目可按要求申报2021年续保项目。同时,符合附件1支持范围的首年度装备产品,可按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制造支持领域范围内装备,且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装备制造企业,在装备全部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集中申请保险补偿(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3、4、5),并提交申请材料。制造企业、保险机构和装备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
三、申请材料
具体见附件2。为简化申报材料,同一个类别/型号的产品在提供申报材料时,检验检测报告或用户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技术参数证明、首年度项目合同相同页、首年度项目保单的相同部分可简化为只提供一份材料并在其他需求处提供相关说明即可。所需材料要求说明如下详见附件2。
纸质材料(具体见附件2)
申请材料包括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初审意见表(见附件6,企业装订请空白不填)及有关附件材料。其中,申请表应为加盖有效印章的原件;申请纸质材料须按顺序装订,一式四份,加盖骑缝章;
电子材料
文件夹以单位全称命名,包括PDF扫描件和纸质一致,附WORD格式电子版(附件3-7),其中附件6可对照自查材料是否齐备。
三、联系方式
热线 67068000
企服二处 67068092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21年4月30日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递交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