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现就第六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全市各类组织(不含已有归口申报渠道的驻苏部省属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拔前沿科技领域、重点产业集群、重大科研平台、科技领军企业的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注重选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
二、注意事项
1. 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进入省第六期“333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不占同层次选拔名额;
2. 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参加省第六期“333工程”上一层次培养对象评审,不占分配的推荐申报名额;
3. 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人才”“文化名家”“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不得申报第二、三层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博士”“文化英才”“青蓝工程”、教学名师、卫生健康拔尖人才不得申报第三层次;
4. 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5. 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
6. 未参加第五期期满考核或考核不通过的培养对象,不得申报省第六期“333工程”;
7. 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
8. 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三、选拔条件
1.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爱国奋斗奉献;专业基础扎实 ,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第一层次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的选拔条件请参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受理。申请人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格式可参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各地人才办(人社局)或各归口部门受理。
2.资格审核。各地人才办、各归口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排序。
3.评审排序。由市人社局分阶段组织第一、二和三层次综合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
4.确定人选。一、二层次推荐人选上报后,由省人才办进行评审和公示。三层次推荐人选经市人才办审定后,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面向社会公示,并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如有不符合条件的,按序递补。
五、有关要求
1.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统一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2021年8月1日开放,为预留评审时间,原则上不再接受8月20日后申报的人员。
2.各地人才办和市有关牵头部门将于9月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的审核,9月15日前完成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审核。
六、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在“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中完成系统填报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
(2)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装入材料袋并贴上封面(封面请参见附件3)。
2. 《申请书》请在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填报后从系统中导出打印。
3. 第一、第二层次的申报人请在8月25日下午5:00前提交《申请书》和附件的纸质材料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同时将《申请书》和《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档文件发送至jmx@sipac.gov.cn。
4. 第三层次的申报人请在9月1日下午5:00前提交《申请书》和附件的纸质材料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同时将《申请书》和《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档文件发送至jmx@sipac.gov.cn。
六、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热 线 0512-67068000
蒋梦溪 0512-6706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