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21年园区生产性服务业(第二批)项目公示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9〕82号)及相关实施细则,园区经发委组织了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引导资金相关申报工作,经企业申请、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项目验收和财务专项审计,现将拟认定“阳澄湖半岛信用消费示范体验区”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园区经发委会提出,并列举具体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66681041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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