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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告知书》

苏园肺炎防控〔2020〕9号
级别:园区本级状态: 有效
分类:其他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帮助各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个体防护、疫情应对等工作,推动复工复产稳步有序开展,特将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文化场馆、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影剧院、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对外开放或开门营业。存在疫情防控制度方案不完善,疫情防控人员、物资、隔离场所未落实等情况的企业暂缓复工。

       二、复工复产前的措施及要求

       (一)返岗员工分区分类管理。根据苏州市、园区关于企业梯次复工的相关规定,建议目前仍然滞留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暂缓返苏复工,具体来苏时间另行通知。请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通知到位。外籍人士如有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疑问,请拨打苏州工业园区外籍人士24小时服务热线。

       对持“苏城码”红码员工,要求居家或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对持“苏城码”黄码员工,要求居家或集中隔离点隔离7天,身体无异常后复工。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每天询问体温及健康状况。持“苏城码”绿码员工,经核实确认轨迹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纳入健康信息管理后可直接返工返岗。对持“苏城码”绿码,从外地回苏未满7天的员工,企业应安排相对独立的工位。

       持“苏城码”红码或黄码员工,如出现体温≥37.3℃、干咳等症状,企业应立即联系所对应的院前急救转运车辆,转运有症状员工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持“苏城码”绿码的员工,如出现以上症状,自行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出现确诊病人,企业应配合园区疾控中心做好确诊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二)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对符合要求可以进入企业复工的员工,每次进入单位厂区前,应进行体温监测,用人单位应在单位厂区入口设立体温监测点。

       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监测,可选用红外体温枪、耳温测试仪等测量仪器。明确1名健康管理联络员,具体负责企业员工日常健康管理,建立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全员登记,主动对接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受指导。要求所有外省来苏的员工每日登录“来苏人员健康申报系统”(途径一:关注“江苏疾控”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健康申报”;途径二:登陆以下网页在线填报健康信息:)。

       (三)加强防控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单位网站等开展多种形式新冠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新冠肺炎的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企业相关人员可通过网络收看江苏省疾控中心制作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操作技术》(.shtml

       (四)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并加强对来访人员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和登记等工作。针对外来人员,询问来源地、单位及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进入厂区;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厂;对没有佩戴口罩的外来人员,发放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五)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单位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配合园区疾控中心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追踪管理。没有设立医务室的企业应当与就近的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

       三、生产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一)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

       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洁净车间、有温湿度要求和其他需使用空调系统进行通风的车间,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人均新风量应≥30m³/h,关闭回风系统。

       无洁净度、温湿度等要求的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域不宜使用有回风系统的空调系统取暖或通风,应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通风;根据不同体力劳动强度,在确保室内温度不低于12~18℃的情况下,在无有毒物质的生产车间应开窗通风或定时进行通风,尽量增加换气次数;在存在有毒物质的生产车间,按防毒设施的要求进行通风;办公室应每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人员较多的办公室,可适当增加开窗通风次数,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二)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

       1. 生产车间和办公楼的盥洗室区域应设置洗手设施、肥皂、抹手纸或干手机,确保工作场所内洗手、洗眼、喷淋设施运行正常。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75%酒精搓手液。

       2. 做好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允许佩戴手套操作的岗位,员工尽量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3. 工作台、电梯、食堂、盥洗室、卫生间及外来人员接待室等公共区域或物体表面应进行每日消毒,物品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净;地面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班车、公务用车等交通工具和接待室、办公室、电梯、桌椅、工作台、地面等公共区域及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消毒,每日2次。

       (三)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必须召开的会议和培训,尽量缩短时间,时间过长时,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开窗通风,确保参加会议或培训人员之间的间隔在1米以上,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办公室或车间休息室用餐,有多人同时就餐时,可以错开时间就餐,并在就餐时避免交流。

       (四)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五)指导员工个人防护。指导员工落实个人防护需求,减少员工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四、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一)明确单位防控责任。各单位主要责任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二)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如发现员工出现发热症状(37.3℃以上),同时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其安排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立即联系所对应的院前急救转运车辆,转运有症状员工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园区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立即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如上述要求与国家、省、市新出台的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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