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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苏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园区管理办法、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府办〔2017〕265号
级别:苏州市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产业扶持政策,现代服务业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现代服务业
发文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苏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园区管理办法》《苏州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苏州市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

        1、《苏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园区管理办法》

        2、《苏州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3、《苏州市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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