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关于转发苏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园区管理办法、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府办〔2017〕265号
级别:苏州市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产业扶持政策,现代服务业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现代服务业
发文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苏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园区管理办法》《苏州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苏州市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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