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落实科技部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切实加大对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科技部火炬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共同开展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科技创新与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创新金融产品和完善服务模式为主要任务,深入推进“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择优选择在10家左右国家高新区内建设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带动100家以上国家高新区与工商银行创新政银合作新模式,每年新遴选1000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支持,力争到2025年实现工商银行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余额突破10000亿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加速科技企业成长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国家高新区优化完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助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共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择优选择10家左右科技创新资源丰富、科技企业集聚的国家高新区,与工商银行全面深化战略合作,依托工商银行分支机构等共同建设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以“金融服务+”为核心,为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提供差异化服务产品和配套资源,建成集创新金融服务、科技政策办理、科技企业辅导、资源整合对接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打造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新标杆。
(二)创新国家高新区与工商银行政银合作模式。推动100家以上国家高新区和工商银行分支机构深化合作,建立常态化对接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各自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积极稳妥探索投贷联动,形成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共同做好区内企业金融服务,有效支持高新区内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国家高新区企业培育、产业升级、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等工作。
(三)择优遴选和重点扶持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火炬中心和工商银行合作研究和完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通过“企业创新积分制”等工具,每年新识别发现1000家以上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工商银行新动能客户名单。工商银行结合企业创新积分探索推出“创新积分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并为名单内企业提供定制化融资产品和各类增值服务,精准支持科技企业融资。
(四)做好对国家高新区国资平台公司的金融服务。工商银行及时跟进国家高新区建设发展的融资需求,依法合规运用贷款和其他各类创新金融产品,为高新区国资平台公司和优质国有企业提供全产品融资支持。通过配套大额存单、资金池、代理国库集中收付(银财通)等定制化产品以及存款、理财、结算等服务,做好对国资平台公司的综合金融服务。
(五)建立重大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项目与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机制。鼓励国家高新区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向工商银行推荐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工商银行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金融服务,获得专门支持。工商银行积极为国家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导入相关市场化金融资源,通过“以贷引投”和“以投引贷”等多种方式,提供“债权+股权”的一体化融资方案。
(六)加强对国家高新区内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金融服务。工商银行加强与国家高新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为优质的科技服务机构提供融资支持,积极为科技服务机构孵化或服务的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与技术交易所、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等对接合作,借助平台对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的评估,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设计相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盘活科技企业“智力”资产。
(七)支持国家高新区完善创新生态。工商银行积极支持国家高新区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企业融资路演、科技创新论坛、科技企业培训等活动,共同培育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支持高新区内优秀科技企业纳入工商银行“梧桐计划”,提供包括培训辅导、资本市场对接和产业资源引入等增值服务,为科技企业成长全面“赋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科技部指导下,建立由火炬中心和工商银行共同组成的工作推进小组,切实加强对“十百千万”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统筹。根据地方实际条件和积极性,择优遴选参与专项行动的国家高新区,协调推动各项试点任务落实落地,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火炬中心牵头建立科技金融数字服务平台,加强科技企业评价、产业发展预测、信息资源共享等。工商银行探索适当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的风险容忍度、推动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建立快速审批通道、设立专属服务团队等,为国家高新区及区内科技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国家高新区应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建立相应的增信和风险分担机制,为专项行动实施提供便利化条件。
(三)做好风险防控。坚持审慎原则,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政策工具,加强对遴选企业信用的审查,防范发生金融风险。加强合规管理,各方合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资料数据等严格保密,不得将有关内容透露给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