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根据国家“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江苏实际,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江苏知识产权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未来五年全省知识产权发展的行动指引。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江苏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把知识产权工作放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推进力度,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条件。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成效显著。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江苏省“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重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实现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集中管理,并将“十亿元GDP发明专利拥有量”和“万亿元GDP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江苏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成立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共建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全省上下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合力进一步增强。截至“十三五”末,全省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3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13个、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3个、全国版权示范城市3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57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48家、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7家。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稳步提升。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累计建成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241家。全省新增专利授权157.88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1.01万件,分别是“十二五”时期的1.36倍和2.11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6.14件,增长1.5倍;PCT专利申请量增长3.3倍。有效注册商标达191.15万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29件、作品自愿登记118万件、植物新品种授权546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4634件。累计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9项、银奖20项、优秀奖365项,中国商标金奖2项,中国版权金奖6项。
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明显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更加突出,新增1.2万家企业参与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352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149家企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企业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占总量的比重均比“十二五”末提高了17个百分点。拥有注册商标企业达33.6万家,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8.5%。苏州、南京、无锡获批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全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超过100家。南京国际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长三角知识产权金融数字化创新实验室、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相继揭牌成立。全省56家银行、12家融资担保机构、27家金融投资机构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融资额超过400亿元,累计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超6000亿元。专利转让17.15万件,是“十二五”时期的3.45倍。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健全,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均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38个基层人民法院取得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累计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4万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专利商标违法案件5.2万件。常州、南京、苏州、南通、徐州5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继投入运行。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达105家,实现13个设区市全覆盖。江苏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建成运行,版权工作站点超过180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取得突破,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美国、韩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组织建立起稳定的保护合作机制。
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步伐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累计完成发明专利审查85万余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南京)中心完成江苏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一期工程建设。南京专利代办处及苏州分理处累计专利申请受理量突破80万件。2个国家级、6个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集聚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过300家。5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获批建设运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达4170家,其中,专利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达585家,是“十二五”末的3.05倍;商标代理机构达3585家,是“十二五”末的6.1倍。执业专利代理师达1686人,取得专利代理资格人员近6000人。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成果丰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载体加快发展,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成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相继设立知识产权学院,一批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和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建成江苏省知识产权思想库、江苏省商标品牌研究中心、江苏省版权研究中心、新结构经济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等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和智库12家,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达17家,累计培训知识产权师2.87万人、企业高管近1万人。全省知识产权领军和骨干人才达778名,省知识产权中高级职称人才达1376名。
知识产权改革创新亮点纷呈。试点示范工作全国领先,在全国率先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创建“互联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实施“苏地优品”地理标志培育工程,持续打造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等国际合作平台。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职称评审等一批经验在全国得以推广应用。
总的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坚持目标引领、开拓创新,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发展从强化自身向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创造从量的积累向量质并举、知识产权运用从转化实施向战略运营、知识产权保护从执法监管向社会共治、知识产权管理从职能分散向整体联动、知识产权服务从基础服务向高端服务等六个转变,知识产权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攻坚时期,知识产权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国际来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持续低迷,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强烈逆流。各国抢占科技制高点的竞争更加激烈,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外“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封锁力度,知识产权成为其打压竞争对手的重要工具,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深刻变革,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国际秩序遭遇严重挑战。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国家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则,深度参与世界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话语权进一步增强,在重构公正合理的知识产权国际治理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国内来看,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加强烈,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为新时代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从江苏来看,我省正处在奋力建设科技强省、制造强省、开放强省的新发展阶段,深化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积极构建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迫切需要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创新的制度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加大部门协同力度,着力破解重点产业关键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偏少、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能力偏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能偏低、知识产权优质服务及高端人才供给不足、区域知识产权协同发展进程缓慢等问题,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机遇意识和创新精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率先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为主攻方向,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和高水平合作,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为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量发展。把握稳中求进、以质为先总基调,更加注重质量效益,优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健全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高效益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机制,增强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开创更高水平知识产权区域协作发展新格局,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江苏知识产权发展实际,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大胆革新、先行先试,充分释放全社会知识产权创新活力,为江苏科技强省建设贡献应有力量,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江苏经验。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既要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功能,又要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既要加强知识产权公正合理保护,依法保护权利人利益,又要有效防范知识产权滥用;既要鼓励发达地区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又要激励后进地区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知识产权领域更加协调、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开放融合。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加强知识产权体系与科技创新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对外贸易体系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作用。推动知识产权积极参与全球经济贸易和科技治理体系建设,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扩大对外开放,更加有力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达到知识产权强国水平,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绩效领跑全国,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样板区、知识产权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知识产权开放协作标杆区和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试验区。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产出主要指标保持全国领先,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7件,新增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2万件,万人作品著作权登记量达400件,马德里商标有效注册量累计达6000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累计达4万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关键技术领域和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构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体系,形成“严大快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5个、快速维权中心4-8个。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10-15个,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10-15个,省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和行业80个,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80分以上。
——知识产权运用效率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贸易额明显增长。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7%,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6%,地理标志产品年度销售额达2000亿元,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担保金额达800亿元。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科技、经济、贸易、金融等部门知识产权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形成管理科学、分工合理、协同共治、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新增贯标单位1万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000家,万企有效注册商标企业数达1300家。
——知识产权服务品质明显提升。建成一批技术先进、功能完备、服务优质、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发一批市场覆盖广、企业反响好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达4万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亿元,全省专利代理率达80%。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快速壮大。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新增一批知识产权学院和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一批懂专业、懂技术、懂外语的高端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新增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500人,培养专利代理师3000人,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师等各类人员65000人次。
三、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升级工程。
加大重点领域技术攻关。深入推进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战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量子通信和量子计算机、物质科学与量子调控、高可信智能软件、新型储能材料等前沿基础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产出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原创性、基础性专利。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瞄准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移动通信、航空航天、软件、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开展专利布局,形成一批自主可控的高价值专利。
建立重大科技创新载体挂钩联系制度。面向重大科技平台、重点实验室、重大产业创新载体,开展知识产权“产才对接”活动,派驻专利特派员、专家团,围绕全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研发活动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推动重大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高价值专利。
(二)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
加大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持续推进“一企一标”“一社一标”工程,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注册商标拥有率。推进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不断提高商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机制,引导有关组织围绕地方特色产业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定并实施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战略,打造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区域品牌。完善“江苏精品”标准体系、评价机制和认证制度,打造江苏质量品牌形象。持续开展“江苏优品·畅行全球”自主品牌产品展销活动,发布全省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提升江苏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加大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力度。深入实施地理标志惠农战略,完善地理标志培育机制和政策体系,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和特色产品。支持地理标志协会和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带动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基地”一体化发展产业链。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线上线下宣传推介,打造“苏地优品”品牌。持续推进江苏地理标志产品中欧互认互保,增强江苏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影响力。积极申报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特色优势示范园区,建设20个以上省级地理标志保护和促进试验区,探索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与生态农业、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关联产业共同繁荣的“1+N”融合发展模式,打造一批地理标志特色小镇、特色产业园,以高知名度地理标志带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三)实施精品版权培育工程。
大力开展优秀版权作品创作扶持行动。鼓励文化内容和工业制造两大领域的原始创作和衍生开发,支持优秀作品创作,培育一批精品版权作品。遴选一批创作导向正确、文化内涵深厚、原创设计独特、产业转化“双效俱佳”的优秀版权作品进行重点培育。鼓励各类作品及时登记,运用时间戳、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作品登记效用,实现快登快查。
大力开展版权兴业促进行动。实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动工程,扎实推进版权示范创建项目,放大南通家纺、吴江丝绸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效应,打造家纺、影视、动漫、紫砂、丝绸、刺绣、水晶、壁纸等特色版权产业集聚区。实施版权运营能力提升工程,扩大版权贸易基地联盟规模与影响,完善版权贸易基地、版权交易平台、版权授权会展、版权产业集聚区“四位一体”的版权贸易矩阵,推动版权资源有序流动。加快发展文化艺术、创意设计、计算机软件、信息和版权服务等核心版权产业,做大做强江苏版权密集型产业。
四、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全面梳理我省知识产权相关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有效衔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根据江苏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制定出台《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开展地理标志、传统文化、传统知识、商业秘密及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跟踪国家相关领域立法进展,制定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加快形成支撑创新驱动、保护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深入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严格落实民法典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方式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知识产权诉讼保全、技术事实查明等相关工作机制,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问题。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等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执法协作机制,始终保持对链条式、区域性、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健全科技、金融、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健全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统一侵权判断标准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有机衔接,提升纠纷解决效能。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数据统计、信息通报等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
(二)构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健全行政确权、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进省市县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的执法保护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加强公安机关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建立行刑案件查办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案件侦查、检察、审判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化执法队伍。强化技术调查官、知识产权侵权鉴定专家团队在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载体。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及分支机构的区域布局,形成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快速保护网络,畅通从授权、确权到维权的全链条快速保护通道。支持维权援助机构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构建覆盖全省、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
畅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渠道。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版权纠纷调解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律师协会民商事调解中心、贸促会调解中心、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支持仲裁机构建设知识产权仲裁业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规则,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案件代理、法律咨询、专业培训等业务。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牵头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互助基金,共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争取在江苏新增知识产权法院。综合运用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刑事制裁等措施,依法对严重、故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强化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进复杂案件中间判决,加强案例审批指导。提高专利等技术性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推进专利、商标、版权等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有机衔接。推动人民法院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重点监管。实施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依法打击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开展软件正版化提质增效行动,鼓励场地授权和购买服务模式。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切实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规范种子种苗市场秩序。加强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大生产源头追溯力度。加强展会知识产权执法监管,促进会展经济健康发展。
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深化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政企合作,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强化互联网知识产权治理。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加大线上线下源头追溯和打击力度。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运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实现高效共治。
(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快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支机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服务平台,汇总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等信息,编制《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南》和《海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汇编与解析》,定期发布“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国家和主要投资贸易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引。探索在主要贸易目的地、对外投资目的地派驻工作人员,帮助我省在外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企业及时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围绕我省重点培育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研究,发布贸易调查应对与风险防控国别指南。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动态和风险提示。加强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法律制度、实务技能宣传培训,提升涉外市场主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强化国际贸易、对外投资、技术转让、跨国并购、国际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尽职调查,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五)健全知识产权诚信体系。
推动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归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和抽查检查信息,按照失信等级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开展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监管。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知识产权信用状况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试点示范对象遴选、先进评选等有机结合,加大对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的曝光和制裁力度。
推动“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提档升级。深入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指导商贸街区制定知识产权商品准入、索证、检查、纠纷调解、信用管理等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自律监管制度,规范商户(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行为,引导企业不制售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商)品、不从事不正当竞争,提升“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覆盖面和影响力,新增省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和行业80个。出台《江苏省实体市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推动商贸街区、专业市场开展贯标行动。加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培育力度,引导市场主办方和经营者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10-15个。
五、加强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增强创新驱动效能
(一)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持续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重点群体贯标覆盖率。落实《关于促进省属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促进省属企业加快知识产权转化实施。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加快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实施。
推动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鼓励高校院所贯彻《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将知识产权运用成效纳入高校院所职称评定、绩效评价等管理指标体系,加大对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激励力度。引导高校院所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能力。探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引导高校专利权人充分利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提高专利转移转化效率。
推动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信息发布机制,组织军民双向转化信息发布和对接活动,推动一批转化项目落地实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省级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建设工作,探索知识产权民参军、军转民的有效路径,搭建军民融合发展桥梁,推进一批带动作用强的知识产权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军民融合骨干企业,推动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
(二)建设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载体。
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交易渠道,推动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高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等载体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以技术需求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供需对接机制,促进“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知识产权运营领域的运用。加大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建设力度,立足江苏省、辐射长三角、面向海内外,打造高水平版权公共服务和版权交易双平台。重点围绕10大卓越产业链,汇集产业上下游企业和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源,组建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社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为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专业化服务。引导各类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载体在信息、人才等方面加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提高专利转化可及度。
(三)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深化知识产权投融资。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同联动,探索构建多样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新模式。加大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实现增信增贷,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建设长三角知识产权金融数字实验室。支持南京、无锡、苏州等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和提升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运作水平,扩大子基金数量和规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设立本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发展前景好、市场广阔的企业和项目资金支持,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实施。
促进知识产权保险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险险种创新,推动保险机构规范服务流程,简化投保和理赔程序。加大专利执行保险和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推广力度,试点推进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等其他险种,着力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险意识,引导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专利商标维权需求大的企业积极主动投保,依法开展知识产权维权诉讼活动。
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平台,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与运行机制。引导知识产权评估、交易、代理、法律等服务机构进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通过财务辅导、知识产权增信、综合融资方案设计等措施,为企业提供风险投资、银行信贷、产品保险、贷款担保、企业上市等“全周期”咨询和融资服务,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链工程。围绕50条重点产业链特别是30条优势产业链、10条卓越产业链,建立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相关科研机构和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加强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开展专利布局,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持续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完善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型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推动专利导航全面融入各类主体创新决策全过程,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持续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建设一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站,指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专利商标等综合保护和运用水平,分级分类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强、核心竞争优势明显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引导企业合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服务体系等渠道,面向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和RCEP国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专利技术标准化,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
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报告。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引导专利密集型、商标密集型、版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壮大。支持各地以国家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结合园区产业发展需求,深入推进“一园区、一产业、一导航”,助推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园区产业尽快实现从技术密集型向知识产权密集型转变。
六、加强知识产权高水平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推进省内知识产权协同融合发展。
推进省内区域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准确定位不同地区知识产权发展目标,统筹推进苏南、苏中和苏北知识产权发展,加快苏南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苏中在传统产业改造、临港产业集聚、绿色产业发展等方向,苏北在现代农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工作进程。鼓励苏南知识产权资源向苏中和苏北流动,加强苏南苏北知识产权合作共建,优化全省知识产权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的知识产权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知识产权加快发展。
统筹城乡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实施乡村知识产权强基工程,完善乡村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打通乡村知识产权管理“最后一公里”。加强乡村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配备一批乡村知识产权“明白人”。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向乡村延伸,深入乡村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代理、法律等服务。实施“知识产权下乡”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资源向乡村转移,引导外部知识产权资源、研发资源向乡村流动。支持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技术入股,促进城市知识产权存量资源在乡村运用。出台落实相关激励政策,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加强城乡研发协作,针对乡村产业知识产权需求,帮助攻克技术难题,推进农村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二)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
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江苏实施方案,构建知识产权发展共商机制,健全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发布长三角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状况报告,推进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加强长三角地区行政执法协作,推动建立区域内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不断优化长三角地区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协同机制,依托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苏南中心建设,共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高地。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一体化,落实《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实现知识产权信息互联互通、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共享,协同开展需求开发、侵权鉴定、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服务。
(三)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
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增进高层互访,人才培养,强化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等方面的长期合作。深化与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国家、新兴市场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优化务实合作机制。高水平举办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等国际性活动,支持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举办高水平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成就宣传,讲好江苏知识产权故事,提升江苏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鼓励省内高校、知识产权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与境外相关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建设江苏新型国际化知识产权智库,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积极推进江苏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以及中以、中美、中韩、中瑞等创新产业园建设,加快中欧知识产权转移中心、中美泰州医药专利服务中心等合作平台建设。
七、加强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知识产权重大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专利代办处等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能力建设,实现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国防专利申请等业务受理“一窗通办”。加快建设江苏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搭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充分利用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图书情报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等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和服务能力建设公共服务网点,构建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发挥人才资源优势,依托重大创新载体、龙头骨干企业等建设知识产权工作站,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专业化版权服务平台,完善作品版权登记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丰富的版权资源数据库。支持各地建设差异化、特色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行业、产业信息互联互通。
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强化政策引导,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大苏州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南京江宁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力度,加快建设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推动苏中、苏北地区出台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吸引具有较强实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布局,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形成以高端品牌知识产权服务为引领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群,为全省各类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二)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水平。
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发展。优化调整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状况综合评估。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服务创新,提升跨区域、多领域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服务品牌。鼓励省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拓国际市场,引进国际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地江苏,提高江苏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基础标准、支撑标准、产品标准和质量标准。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贯标活动,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内容。研究制定专利商标代理行政执法规程,打造“互联网+代理监管”平台,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建立诚信档案,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监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三)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加强高端专业人才培养。探索建设江苏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整合国内外优质知识产权教育资源,通过合作办学等形式,大力培养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推动基础较好的高校增设知识产权相关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鼓励具有法学、管理学等硕士、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的高校招收知识产权方向硕士、博士研究生。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增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积极开展新文科建设,完善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的知识产权育人机制,加大复合型、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支持江苏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新结构经济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等智库建设,构建江苏知识产权智库联盟。
加大实务人员培训。完善知识产权师、专利信息检索、行政执法等应用型专业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强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科学设置课程,集成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建设知识产权网络教育平台。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全省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大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力度,开展科技工作者、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师等培训,提升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和能力。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急需紧缺人才培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的专业化与国际化水平。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实施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百千万”培养工程,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人才引进计划和各类人才工程。加强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动态监测分析,发布知识产权人才供需信息,引导知识产权人才合理配置。畅通知识产权人才流动渠道,活跃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市场,面向海内外招揽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紧缺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推进高级知识产权师和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工作,做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专家、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遴选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人才标准研究,优化以岗位要求为基础、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机制,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专业职称体系,着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试验区。
八、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实现知识产权新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大对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力度,加强省级部门协同、上下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等部委的合作会商,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推动一批国家重大平台载体落户江苏。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各地党委和政府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加强地方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推动规划严格实施。
(二)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设立独立预算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优化经费投入使用结构,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版权作品、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优秀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产业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统筹用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探索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新模式,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财政投入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各类基金增加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多元化投入体系。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完善规划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体系,严格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规划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部门和年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创新型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申请监控和督查检查机制,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以及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海关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出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将监督情况作为处理企业出口相关事务的重要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高校科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宣传工作进行考核。
(四)营造文化氛围。
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深度融合,形成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程,推动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中国品牌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的影响力,举办“知识产权·青年说”等系列活动,加大知识产权宣传表彰力度,营造知识产权发展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