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7)281号)和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7)2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区内2017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特组织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辅导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会时间
2017年10月20日(周五)下午14:00
二、参会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多功能厅(地址:独墅湖月亮湾慧湖大厦A栋10楼)
三、参会人员
计划2017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代表。
入库企业标准按照《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为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具体通知
通知详情请点击链接查看: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五、报名方式:
请参会人员于2017年10月20日(周五)11:00前,点击页面上方“我要报名”,进行在线报名
联系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热线 67068000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高嘉昌 67068020 沈璟文67068045 张彦67068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