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医疗器械与新医药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单位:
2018年度苏州市医疗器械与新医药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在苏州注册,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生物药)、中药及天然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开展创新研发,主要研发工作在苏州完成,并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新药证书、新药临床试验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等相关科技成果的医药企业和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政策,为支持我市企业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水平,率先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动我市医药产业发展,对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按进度给予后补助支持。
后补助项目将纳入常规项目管理,获得后补助支持的项目市科技局会进行跟踪管理和统计。
二、补助条件、额度
详见“附件:补助条件、额度”
三、申报流程
1.系统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自主创新服务超市”()“办事大厅”—“我要报项目”栏或“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后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财务报表、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临床试验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请于4月18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
出现一个单位有多个证书需要申请后补助时,请申报单位在项目管理系统中仅填写一个项目信息表,在附件中上传多个《后补助项目申报表》及其相关资料。
本类别指南代码:
210601医疗器械与新医药后补助(药品、生物制品)
210602医疗器械与新医药后补助(医疗器械)
210603医疗器械与新医药后补助(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
210604医疗器械与新医药后补助(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 纸质材料报送。4月26日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系统下载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公章、签字需齐全,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
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姚飞 67068017
何葭 67068011
朱利锋 67068006
网络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