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年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内容为2021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须符合《细则》规定的条件。截止2021年2月28日,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半年;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
二、申报方式
(一)众创空间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协会网站(),点击进入“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按要求如实填写《苏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待各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
注:书面材料需从网站系统下载打印(注:需有“苏州市众创空间协会”水印)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申请表、承诺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胶装,盖章),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需加盖完整公章:封面、承诺书、骑缝)。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进入“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待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
注:书面材料需从网站系统下载打印(注:需有“苏州科技”水印)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申请表、承诺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胶装,盖章),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需加盖完整公章:封面、承诺书、骑缝)。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局在网上审核后推荐上报,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科技局网上审核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正反打印、书本式装订方式。
3.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在本次市级备案申报范围。
4.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17: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17:00
递交地址: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未尽事宜按照《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王雨亭 67068102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