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为全面推进苏州市市出口品牌建设工作,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接苏州市商务局通知,现开展2021~2022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2021~2022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一)在苏州市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拥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
(三)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
(四)纺织服装、机电产品、五矿化工、轻工工艺类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300万美元,食品、农产品类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五)通过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
(六)在国内(中国关境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均已注册商标。
(七)拥有申报商标所有权。
(八)申报商标的注册范围(核定使用商品)涵盖申报商品类别。
(九)申报商标首次注册地为国内(中国关境内)。
(十)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1、苏州市出口名牌申请表(附件2,另需在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打分列无需填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创建出口名牌工作规划。
4、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行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5、境内外商标注册证明。
6、专利证书,高科技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称号等奖励的证明材料。
7、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证明材料。
8、境外设立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为外文的须提供正式翻译件。
三、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每页盖章,原件为外文的需提供正式翻译件,按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时间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7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负。
五、注意事项
1、获得2020~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不再参加评选,直接授予苏州市出口名牌,有效期按省知名品牌有效期计算。2020年新获苏州市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按照苏州市出口名牌两年有效的规定,今年不再参加评选。2019年获苏州市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需重新申报评选。
2、苏州市出口名牌有效期为两年。已获得苏州市出口名牌的企业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或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暂停或撤销其名牌称号。企业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取苏州市出口名牌称号的,撤销其称号并且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六、咨询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热线:67068000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二处:67068037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6668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