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人才薪酬补贴的通知
时间节点
根据《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和急需人才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0〕14号)精神,经在线申报、系统评分、专家审定、材料审验及网上公示,现就拨付2020年度人才薪酬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拨付对象
截至2021年8月31日仍在申请单位就职的受补贴人员。
二、拨付方式
1.系统填报:请申请单位访问“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人才服务专区”(https://tsc.sipac.gov.cn/one),选择人才补贴-人才薪酬补贴申领,点击底部“在线办理”登录进入园区人才薪酬补贴申领系统,点击“补贴申请”,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受补贴人员的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包括单位承诺函(模板见附件1)、员工参保证明(示例见附件2)、在职证明(模板见附件3)等。线上填报完成后,请申请单位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业务进度和审核结果。
系统填报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24:00。
2.打印/上传收据:系统填报审核完成后,请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访问“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人才服务专区”(https://tsc.sipac.gov.cn/one),选择人才补贴-人才薪酬补贴申领,点击底部“在线办理”登录进入园区人才薪酬补贴申领系统,点击“打印收据”,在线打印收据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后按照系统指引上传收据(指引见附件4)。
收据打印、上传时间: 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17:30。
3.拨付至申请单位:10月中旬拨付薪酬补贴至申请单位,由单位依法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补贴发放给本单位受补贴人员。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若无法提供申请人在园区的员工参保证明,请申请单位上传该员工在园区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情况说明替代。
3.员工参保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应体现最新信息。
4.若申请单位已更名,须同时上传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填报并上传收据,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
四、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0512-67068000、67060117
申报网站技术咨询:400-869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