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市级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专项切块资金实施细则》苏自贸片综规字〔2021〕2号的文件精神,经项目申报、初审、财务专项审计等必要程序后,决定对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等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0日—11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66680928
联系地址: 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9楼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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