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申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
时间节点
各相关企业: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 ﹝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有效做好此项工作,特发工作预备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范围
(一)关于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
1.符合《办法》中附件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概念解释见《办法》中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说明要求”;
2.获得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已列为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再推荐申报。
(二)关于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符合要求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方式
申报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于6月22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电子材料: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电子材料与纸质版一致。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22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14、6668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