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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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制造强市战略,落实《苏州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市智能工厂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推动全市制造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苏州市工信局组织开展2022年苏州市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苏州市重点打造的产业创新集群,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创新产品、技术、装备等建设市级智能工厂,提升行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本质安全水平。本次申报面向全市截至2022年6月底前已经建成的智能工厂。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业为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信用记录良好;
2. 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 申报企业需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4. 申报工厂应在2022年6月底前竣工,且须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
5. 申报工厂在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总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投入为不含税额,包括智能制造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与项目相关的工业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调试安装费用等,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咨询、设计、检测、评价等投入(除特别说明,下同);
6. 申报工厂应符合《苏州市智能工厂建设指南》(附件1)要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具备5个及以上符合《苏州市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指引》(附件2)要求的场景应用;
7. 每个申报企业限报1个工厂。
三、扶持政策
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苏州市智能工厂进行认定, 并依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给予奖励。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系统申报: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2年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纸质材料报送:请企业填写《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将纸质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按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注: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章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填报格式: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请双面打印,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以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企业名称。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请打印收件二维码。
纸质档材料和系统填报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友情提示:烦请意向申报单位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企服热线:67068000
企服二处:67068092
经发委产业处:6668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