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与“人才计划项目”有关的常见问题9条

  • 您好,请问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方式是?2023-04-07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1、园区预征集:

      2023年4月8日前:请计划申报的单位完成项目预征集工作:“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姑苏领军创业类项目预征集(该条针对创业类,包含青年创业)或2023年姑苏创新领军人才(含青年创新)计划预申报(该条针对创新类,含青年高校创新),企业若从未注册,请先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400-8696-086),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

    2、正式申报:

      已落户项目:申报人及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自3月27日开放填报),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等,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

      未落户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档另行下发,申报人或团队按要求填写后报送当地科技部门。各地科技部门审查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寄送至市科技服务中心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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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2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流程是?2022-08-26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全程进行网上申报,经企业及人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评审和面试答辩)、实地考察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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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2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支持领域有哪些?2022-08-26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重大发展战略需求,重点支持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四大产业集群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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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2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支持类型有哪些?2022-08-26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1、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专项。

    2、青年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组(未落户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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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中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对企业成立时间有要求吗?2019-02-21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本次受理2016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之间来苏成立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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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中的重大创新团队项目,对项目已投入经费金额有要求吗?2019-02-21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目前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或者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已到临床阶段),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项目期内(立项后3年)累计销售8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能基本完成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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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中的重大创新团队项目,对团队来苏时间有要求吗?2019-02-21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团队于2016年1月1日后在苏州创业或全职到苏州企业、在苏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院士领衔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项目及其他相关的特别优秀项目,来苏时间可放宽到2014年1月1日。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且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并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且符合姑苏创新领军人才的相关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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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已获得“姑苏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能再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吗?2018-07-19

    回答:
    您好,不可以,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企业,尚未通过验收的,一般不得重复申报。已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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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项目是不是必须是211工程大学以上的才能报的?2013-07-09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ContentID=11609)中:1、申请者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国内院校为“211”及以上高校;台港澳地区及国外院校须能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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