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常见问题105条

  • 您好,关于2024年度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申报,人才引进类人才是否需要在苏州缴纳社保满一年?2024-09-06

    回答:
    您好,需要人才与引才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苏州缴纳社保满一年(已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未满一年的,可先进行申报,待社保达到年限要求后再兑现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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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当年授权:知识产权全是申报当年申请或授权;集中申请:知识产权大量集中申请尤其所有知识产权全部集中一年中一个时间段;关联度低:企业申请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关联性不强;非权属人:知识产权权属人并非企业本身,而是法人、主要科技人员等;知识产权发明人并非研发团队成员。以上可能导致知识产权被核减的风险2024-09-05

    回答:
    每年根据研发项目进度申请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数量,且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中核心内容具备强关联性;在申报时,企业应确认知识产权权属人为申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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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知识产权强企培育政策有奖补吗?2024-08-23

    回答:
    您好,暂时没有直接的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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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2024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的对象是?2024-07-05

    回答:

    您好,(一)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江苏省内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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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补贴有多少?2024-03-22

    回答:

    您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政策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维权,对通过司法途径获胜的,或在和解撤诉中获益的,根据实际支付的代理费、诉讼费、保全公证费等维权费用给予50%的补贴,每家企业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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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2024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中“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哪些?2024-03-08

    回答:

    您好,依据《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热点抢先看!》:

    所称“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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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要求中的入库企业是必须先入库才能申报吗?2023-11-16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企业符合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要求的可直接申报,无需入库,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先联系我们做入库申请,入库后择优培育升级为成长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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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3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申报的条件是?2023-09-2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申报的通知》:

    (一)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可申请本维权援助补助。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2.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工作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良好;

       3.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知识产权工作队伍,以及稳定的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

       4.近三年来无被司法、行政部门终局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记录;

       5.申请人为知识产权被许可使用人的,需提交授权许可证明,且有证据证明申请人为实际维权主体。

    (二)本项目所称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包括以下法律程序已经完结的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纠纷案件类型:

       1.在海外遭遇外国法人或自然人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发起的民事诉讼、仲裁或相关法律行为中被认定不侵权、和解或对方撤诉的;

       2.在海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第三方提出商标异议、撤销、无效或专利无效等程序,并获得成功的;或在海外为维护自己的商标权、专利权而对第三方提起商标异议、撤销、无效以及专利无效等相关法律程序并获得成功的;

       3.在海外向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外国法人或自然人提起的诉讼、仲裁或相关法律行为中获得胜诉或和解的;

       4.属于《援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予以援助的情形。

    (三)权利人所涉及海外维权属于法律程序已经完结的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纠纷案件,且结案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其中2022年结案的须未申报过本项目。

    (四)援助资金主要对企业或相关组织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所支付的法律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法律费用包括咨询费、取证费、律师费、检验鉴定费、诉讼费、保全公证费等,以外币支付的,以申报当日的汇率进行换算。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实际支付法律费用不超过50%的补助,每案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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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3年第二批知识产权金融奖励补贴申请的申报对象和注意事项是什么?2023-08-1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知识产权金融奖励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申报对象为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注册成立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知识产权人才企业。

    注意事项:

           1. 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且符合人民银行再贷款政策要求的法人金融机构,可向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申请政策性资金支持。申请时效为贷款发放后的次月。

       2. 申报单位请先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完整。申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苏州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政策问题可咨询市、区知识产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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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3年度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的支持政策是?2023-08-04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

           对A类、B类、C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特聘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还款能力(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A类、B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C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特聘人才A类,姑苏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参照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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