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发布IPO审核指引30条,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产能过剩、淘汰类行业企业不得上市

发布时间:2021-11-15阅读次数:851次

  11月12日晚上,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以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透明度。该指引共涉及北交所IPO审核30个重大事项,参考证监会发布的“IPO51条”的说法将该北交所指引简称“IPO30条”。其中第9条对IPO企业行业属性作了排除性要求:属于金融业、房地产企业的,不支持其申报IPO;发行人不得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产能过剩行业的认定以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业务的企业。

  《指引》详情内容请至附件查看。


来源:北京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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