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6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2015年第十二批资助项目、2016年第十三批资助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果,获得的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等;
2.人才建设情况,包括高层次人才培养,人才团队建设,后备人才成长,人才及团队获得的奖励等;
3.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4.其他与“六大人才高峰”培养有关的情况。
三、结项安排
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结项验收申请,提交结项验收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1)。
请在7月20日(周一)17:00之前按照附件1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的结项验收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要做好结项总结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认真审核结项申报材料,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所选鉴定专家要学风严谨,在本领域有权威性,鉴定意见要客观公正。
2.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资助协议书要求,主动申请结项,提供结项材料,并做到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真实有效。
3. 第十二批、第十三批项目今后不再安排结项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热线(0512)67068000 蒋梦溪 (0512)67068030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电子邮箱:jmx@sipac.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