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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2021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7-02   系统提交截止
2021-07-14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1-07-02   系统提交截止
2021-07-14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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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2018~2022年)》(苏府〔2018〕63号)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2021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纳入2020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库,并且目前注册地在工业园区的企业。

二、资助申请

  (一)网络填报

  资助申请采用网络填报,请各申报企业使用项目申报时的填报账号操作,登陆苏州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完成以下操作步骤:进入“工作台”→点击“后补助申请评估”模块→点击页面右侧“进入”字样→点击“新增申请评估”→填写相关指标→以附件形式提交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和企业2020年度研发费用审计报告。网络填报时间6月7日-7月9日。请各申请单位慎重提交,一经审核不再退回。

  (二)提交纸质材料

  资助申请书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

  1.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系统上传);

  2.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系统上传);

  3.企业2020年度研发费用审计报告(系统上传)。

三、评估及资助

  市科技局将对完成资助申请的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通过评估的企业纳入资助范围,根据年度资金预算,给予企业研发后补助资助。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于已入库符合申请研发后补助资助条件的企业,如不申请须作不申请说明,单位盖章后报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

  3.企业系统提交截止时间7月2日,需给主管部门留足审核时间。待市局审核通过后,企业于7月14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节假日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工业园区科创委 

  卢 旭 66681626

  园区企服中心 

  许 春 67068015

  姚 飞 67068017

  市科技局高新处

  夏斯泰  65227947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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