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7-22   申报截止
2022-07-22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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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苏州市市出口品牌建设工作,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接苏州市商务局通知,现开展2022~2023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2022-2023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一)企业在苏州市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纺织服装、五矿化工、机电产品、轻工工艺类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300万美元;食品农产品类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上年度经营盈利。

  (四)申报商品在国内和海外市场已注册商标,或正在办理商标注册事宜。

  (五)申报商品的商标持有人为中方。

  (六)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1、苏州市出口名牌申请表(附件2,另需在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打分列无需填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创建出口名牌工作规划。

  4、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行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5、境内外商标注册证明。

  6、专利证书,高科技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称号等奖励的证明材料。

  7、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证明材料。

  8、境外设立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的证明材料。

  9、评选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为外文的须提供正式翻译件。

三、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每页盖章,原件为外文的需提供正式翻译件,按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时间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负。

五、注意事项

  1、获得2020~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不再参加评选,直接授予苏州市出口名牌,有效期按省知名品牌有效期计算。2021年新获苏州市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按照苏州市出口名牌两年有效的规定,今年不再参加评选。2020年获苏州市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需重新申报评选。

  2、苏州市出口名牌有效期为两年。已获得苏州市出口名牌的企业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或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暂停或撤销其名牌称号。企业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取苏州市出口名牌称号的,撤销其称号并且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六、咨询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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