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注销

当场办理

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局)

0512-66683196、66683197、66605942

1、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1楼2号、3号窗口
2、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10号窗口
3、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月亮湾路10号(苏州工业园区国际融合服务中心)慧湖大厦B座一楼

申请条件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自动注销;依法被撤销、撤回的,以及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由决定机构注销。申请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用人单位被终止的,申请人可以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工作许可。
申请材料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
(在线填写打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系统)
二、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
(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需双方签字。申请人自行离职、用人单位无法联系到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应补充提交注销情况说明)
三、其他。
备注:
1、用人单位依法被终止的,申请人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可不加盖单位公章,但需提供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无法申请注销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关于注销许可的情况说明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注销的,经申请由决定机构出具许可注销证明。
申办流程
  • 1
    网上申报
    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 2
    窗口审核
    经办人递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审核,审核无误,当场打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