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才服务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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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指引
园区生源毕业生返回原籍落户
政策依据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0>的通知》(苏委发〔2020〕12号)
《市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20〕83号)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窗口
6—10号窗口
联系电话
0512-66605942
受理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园区人力资源中心
申请条件
户籍迁入学校的园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申请材料
具体材料以系统批复为准。
申办流程
1
网上申请
毕业生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地区切换至苏州】-人才人事-毕业生落户申请园区生源返原籍落户
2
上传材料
网上填报落户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3
查询审批结果
一个工作日查询材料审核结果
4
公安机关受理
公安机关受理办理落户
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