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金鸡湖工匠购房补贴申请

以当年通知为准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0512-66620372、66620386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二楼

申请条件

获评人员新购首套自住的用房。

申请材料

一、已办理产证情况

1、人员在职证明:人才是否在岗的证明,需盖公章。

2、房产证。

3、土地证:若房产证为不动产权证书时无需提供。

4、购房发票。

5、首套自住用房证明。

6、企业承诺函:系统中提供模板下载,需盖公章。

7、其他材料。

二、未办理产证情况

1、人员在职证明:人才是否在岗的证明,需盖公章。

2、购房合同。

3、购房发票。

4、无房证明。

5、企业承诺函:系统中提供模板下载,需盖公章。

6、其他材料。

申办流程
  • 1
    网上申请
    获评人员所在企业在线申请,维护人员当年度工作情况等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2
    网上审核
    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正式启动拨付;
  • 3
    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的企业再次登录系统在线打印收据(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后再上传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