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综合奖励申请(金融机构)

每年一次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0512-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申请条件
一、机构申报条件
1. 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按照上一年度对园区税收贡献度排名前20位的金融机构,按排序进行名额分配。
二、奖励金额
1.以人才年工资薪金为基数,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奖励条件
1.人才应在该金融机构中连续从业满12个月,且在该12个月内工资薪金收入达200万元(含)以上或在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65万元(含)以上。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才与所在单位签订的连续12个月的正式劳动合同(申请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
2.申请人才连续从业12个月中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工薪收入证明材料等。
申办流程
  • 1
    网上申报
    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2
    网上初审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 3
    线下认定
    组建由人社局牵头,经发委、科创委、金融发展局、税务局等部门组成审核委员会对初审名单进行认定;
  • 4
    会议审定
    拟奖励名单报园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并进行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