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

每年分别在4月、10月分两次受理,每次补贴6个月,具体以当次申报通知为准。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

0512—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申请条件
已取得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的园区在站博士后(两年期内)。
申请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2.博士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3.博士后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4.设站单位出具的博士后生活补贴拨付承诺函。
申办流程
  • 由博士后所在设站单位代为办理申报手续,在指定的线上平台发起补贴申请,经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核查在站博士后情况后拨付至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转拨给博士后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