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

具体以最新申报通知为准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0512-66605942

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苏州工业园区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中产业导向,原则上每家单位仅能选择一种产业类型(请依据单位主营业务范围选择);
2.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首次在园区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3.应届毕业生申报岗位须符合《目录》3级及以上紧缺程度,本人学历、专业、岗位职责与所在岗位均与《目录》匹配;
注:岗位年薪不要求与《目录》对应。
4.提交申请时,应届毕业生应与申报单位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段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不含补缴,申领补贴时应在申报单位全职在岗。
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申报岗位请依据劳动合同或录用通知书记载岗位进行选择,岗位描述请依据实际工作内容填写,不得照搬照抄《目录》中岗位职责内容。岗位名称及岗位描述信息一经申报不得修改。
2.生活补贴为一次申请,分两年发放,第二年度申报对象无须重复进行补贴申请,申报单位在接到申领通知后进行补贴申领即可。
3.补贴申请及申领时,毕业生应为同一用人单位在职状态,如中途离职后复职、或已为离职状态则不予以发放补贴。
4.申请单位须严格按照流程中规定的时间申请、上传材料,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的,将不予受理。申请单位应及时查阅审核结果并告知毕业生本人,尽告知之责。
5.补贴统一由单位提交申领后发放至单位账户,用于发放生活补贴。受补贴人员及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申报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企业申请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6.补贴资金与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园区配套资助部分、博士后生活补贴、虚拟优租房补贴等同类资助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兑现。
7.2025年3月起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将按照《园梦未来•苏州工业园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执行安家补贴政策。
8.联系方式: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12-66605942,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9.企业注册、登录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15505131830;申报网站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696-086。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与园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岗位职务和薪资等);
(3)员工社保权益记录单(需体现入职起至2025年4月社保缴纳明细,样图见附件3);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国(境)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国外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需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申办流程
  • 1
    网上申请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手续,通过园区“一网通办人才服务专区”在线申请(https://tsc.sipac.gov.cn/one),点击“毕业生-青春园区-生活补贴-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2
    网上审核
    受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照条件,审核单位及申报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审核。
  • 3
    认定发文
    补贴名单报园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正式发文公布补贴名单。
  • 4
    补贴拨付
    审核通过的应届毕业生所在单位根据要求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注:申领具体时间和流程以当年度申领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