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机构入驻园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地方贡献发展奖励、房租补贴奖励

入驻机构奖励自主填写申请表(附件)进行申报,每年3月-4月进行申报材料的收集及初审,4月-5月进行材料的复审,6月进行综合评定及公示并兑现。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0512-66605778

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336号

申请条件

1. 入驻机构在园区缴纳税费(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达到200万元以上且年增幅一般应达到8%以上才可按机构每年税收贡献,给予一定的发展奖励。

2.根据入驻机构的税收贡献情况,给予房租优惠扶持。对机构租用产业园内的场地所产生的租金,按照园区核定的标准,给予2018—2019年100%,2020--2022年50%的补贴。

申请材料

1. 地方贡献发展奖励扶持(先征后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奖励申请表(附件)

(2)入驻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入驻机构提供上年度相关税收缴纳证明

(4)合并计税关联公司关系证明

(5)产业园机构入驻协议

(6)入驻产业园房屋租赁合同

2. 房租补贴扶持(先缴后返),需提供以下材料:

(1)奖励申请表(附件)

(2)入驻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入驻产业园房屋租赁合同

(4)产业园机构入驻协议


以上材料除《奖励申请表》、合并计税关联公司关系证明为原件,其余均为复印件。

申办流程
  • 1
    材料收集
    产业园公司收集各项材料并审核报送园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产业园办公室确定奖励建议名单后,由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并公示。
  • 2
    资料验证
    产业园公司对入驻机构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
  • 3
    综合评审
    由产业园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奖励建议名单,经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认最终奖励名单。
  • 4
    名单公示
    奖励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发奖励通知;公示有异议的,由产业园公司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