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综合奖励-非金融机构评审认定

每年一次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0512-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申请条件
1. 经济贡献—年度纳税总额(20分)、年度纳税总额增长率(15分)、年度销售收入(10分)、年度利润率(5分);
2.创新发展—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20分)、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5分)、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10分)、年度研发活动人员数量占职工总人数比重(5分);
3.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分值* ((企业数-该指标排名)/(企业数-1)),保留三位小数。根据8个指标得分之和进行排序,按排序进行名额分配。
申请材料
1.申报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申报年度前两个自然年的《年度汇总清缴》A100000表;
3.已授权的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数量;
4.上一自然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金额;
5.上一自然年度研发活动人员数量;
6.上一自然年12月申报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在园区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申办流程
  • 1
    网上申报
    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2
    网上初审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 3
    评审认定
    人社局对照评审认定条件,对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非金融机构)进行评审认定。申报单位享受人才综合奖励的名额将根据得分排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