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A类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其他类别人员受理后五个工作日。

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局)

0512-66683196、66683197、66605942

1、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1楼2号、3号窗口
2、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10号窗口
3、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月亮湾路10号(苏州工业园区国际融合服务中心)慧湖大厦B座一楼

申请条件
一、应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二、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三、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材料
一、 申请人所持签证(Z 字或 R 字)或有效居留许可原件;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需要与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所持护照一致。)
二、聘用合同原件;
(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供的应提供。)
三、体检证明原件;
(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 签发时间在 6 个月内。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供的应提供。)
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在线填写打印,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备注:
1、申请人应补充填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中有关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部分信息。
2、申请材料未提交原件核验的,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应提交原件核验。采用承诺制的证明材料,可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申办流程
  • 1
    网上申报
    登陆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 2
    预审进度查询
    五个工作日查询预审进度;
  • 3
    现场审核
    预审通过后,经办人递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审核,审核无误,当场领取受理单;
  • 4
    审批结果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A类三个工作日查询审批结果,其他类别人员五个工作日查询审批结果;
  • 5
    现场领证
    决定通过,携带受理单至窗口领取工作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