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海归人才子女学校申请

截止2025年5月20日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0512-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申请条件
具有境外工作、学习经历的 A—E 类人才, 其子女有意愿入读园区海归人才子女学校的,予以学位保障。(人才目录见附件1)。
以上四类人才发起申请时均需在园区创业或就业。
申请材料
所有系统上传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者原件的图片。基本材料、人才身份证明材料和创业就业证明材料均为必要材料。
(一)基本材料(均需要提供)
1.入学(入园)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或护照:如果为中国籍,请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首页、户主页及子女页,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如果为外国籍,请提供护照。
2.入学(入园)子女出生证明。
3.家长(即人才)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如果为中国籍,请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户口本需提供首页、户主页及家长页,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如果为外国籍,请提供护照。
(二)人才身份证明材料(选择其一提供)
1. 人才身份证明
(1)A-D类人才:①人才合同、证书或者发文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上要有人才姓名);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持证人提供有效的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证书;④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国家站、国家站分站、省创新实践基地及孵化站)出站后留在园区工作的博士后证书(省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还需要提供省人社厅备案的红头证明文件)。
(2)E类人才:①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证;②2017年及之后入选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证书(苏州人才总入口下载);③“菁英人才”证书或者发文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上要有人才姓名);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 境外工作、学习经历证明
(1)境外工作:在国(境)外单位任职证明,如在职证明、离职证明等(证明上需要有国(境)外单位的全称)。
(2)境外学习:①国(境)外高校毕业证;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可用)。
(三)创业就业证明材料(选择其一提供)
1.在园区创业的人才(需同时满足下列2个要求)
: (1)人才需要为注册地在园区的企业法人或股东。如人才为法人,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如人才为股东,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工商出具的股权证明。营业执照附件提供副本;股权证明可提供工商备案的企业章程,或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或工商出具的股权证明,用以证明人才的股东身份。
(2)人才创办的园区企业社保缴纳情况正常;公司缴纳社保证明为江苏省人社一体化智慧平台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非申请人才本人的参保证明。
2.在园区就业的人才(需同时满足下列2个要求):
(1)人才与园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在有效期内。
(2)人才目前在园区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人才本人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智慧平台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或提供园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申办流程
  • 1
    网上报名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海归人才子女学校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招生系统填写预约登记表;
  • 2
    系统申请
    发起在线申请,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子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3
    申请审核
    上述两项申请完成后,等待资料审核结果,并根据学校通知参加相关入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