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有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奖励

以上级部门当年通知为准。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

0512-67068030

1、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1楼2号、3号窗口
2、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10号窗口
3、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月亮湾路10号(苏州工业园区国际融合服务中心)慧湖大厦B座一楼

申请条件
申报人持有有效的《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主证,同时受聘在本市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企业工作;在上一年自然年度期间,在本市工作且在本市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申请材料
1、《2019年度苏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表》;
2、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
3、申报人所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4、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正式劳动合同;
5、申报人上年度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6、申报人在苏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购买性支出的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申报金额。
申办流程
  • 1
    线下申请
    将申请材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报送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才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