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及综合补贴)申请

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0512-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申请条件
一、从园区申报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的人才,并已入选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或入选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并已签署协议;
二、本人在园区购买自住用房;
三、园区领军创业领军人才需满足领军企业发展正常和领军企业及领军人才本人实际出资符合要求;园区领军创新领军人才需满足领军企业发展正常和人才在岗。
申请材料
一、购房证明材料
1、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如尚未办妥产证)
2、购房发票、契税发票
二、领军证明材料
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
1、房屋自购自住声明:应包括人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购房地址等,落款为单位全称,人才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系统;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发展情况汇报,需盖公章;
4、验资报告或公司章程,园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请提供最新验资报告,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提供公司章程;
5、企业近3个月的社保清单,2017年立项的园区科技领军人才提供园区工作满三年凭证。
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
1、房屋自购自住声明:应包括人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购房地址等,落款为单位全称,人才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系统;
2、企业发展情况汇报,需盖公章;
3、人才近3个月个税或社保证明,2017年立项的园区科技领军人才提供园区工作满三年凭证。
申办流程
  • 1
    购房信息备案
    领军人才企业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发起购房信息备案申请,填写相关购房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2
    购房补贴申请
    购房信息审核通过后,领军人才企业在线发起补贴申请,填写相关补贴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3
    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的企业再次登录系统在线打印收据(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后再上传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