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批次集中受理评审,申报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0512-67068000、67068025、67068090、66681651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6楼
一、第一批科技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成长、孵化)申报项目需满足:
1、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于2019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拟在园区注册;
2、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实缴出资额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并且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是指申报人认缴数额在注册资本的比重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出资额最大(法人股东不计入排序);
4、申报企业需在获得称号两年内将企业总部设立在园区,作为企业融资和未来上市主体,并控股其他已存在的关联企业,销售收入、税收缴纳皆以园区总部为承载对象;
5、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6、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创新领军人才申报项目需满足:
1、申报人原则上应于2018年1月1日后在园区工作或是即将引进到园区的人才,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2、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3、申报人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内外院士、国家级专家、各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
(2)园区内科技类上市企业(不含新三板);
(3)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与集成电路企业等;
(4)拥有研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优先支持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科技类上市企业引进的人才。
5、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第二批科技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成长、孵化)申报项目需满足:
1、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于2017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拟在园区注册;
2、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实缴出资额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并且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是指申报人认缴数额在注册资本的比重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出资额最大(法人股东不计入排序);
4、申报企业需在获得称号两年内将企业总部设立在园区,作为企业融资和未来上市主体,并控股其他已存在的关联企业,销售收入、税收缴纳皆以园区总部为承载对象;
5、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6、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成长、孵化)申报项目需提供:
1、项目创业计划书,模板见系统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
4、申报承诺函,模板见系统
5、申报人信用报告(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载)
6、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已落户项目提供)
7、营业执照(已落户项目提供)
8、验资报告(已落户项目提供)
9、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证明
10、知识产权证书(如有请提供)
11、科技查新证明(如有请提供)
12、相关产品证书(如有请提供,包括新药证书、各类许可证等)
13、列入国家计划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14、各类获奖证书(如有请提供)
15、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如有请提供)
16、检验检测报告(如有请提供)
17、其他
二、创新领军人才申报项目需提供:
1、项目创新计划书,模板见系统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
4、申报承诺函,模板见系统
5、申报人信用报告(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载)
6、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
7、营业执照
8、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9、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证明
10、科技查新证明(如有请提供)
11、相关产品证书(如有请提供,包括新药证书、各类许可证等)
12、知识专利证书(如有请提供)
13、列入国家计划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14、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如有请提供)
15、检验检测报告(如有请提供)
1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