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延期
A类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其他类别人员受理后五个工作日。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36号园区市民服务中心;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10号窗口
0512-66683196、66683197、66605942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36号园区市民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在原岗位(职业)继续聘用申请人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决定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系统)二、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应提供中文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三、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五、其他。备注:1、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2、同一单位内改任新职务的,包括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延期时应提交岗位变更证明。3、改任新岗位(职业)的,应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4、按外国高端人才(A 类)申请延期的,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5、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应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申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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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上申报
登陆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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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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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场审核
预审通过后,经办人递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审核,审核无误,当场领取受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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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批结果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A类三个工作日查询审批结果,其他类别人员五个工作日查询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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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现场领证
决定通过,携带受理单至窗口领取工作许可证。